王璇琰 本報記者 | 劉 寶
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立足國家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謀劃。有力的法治體系建設則成了護航大灣區發展的重要手段。 如何更好推動地方立法保障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近年來,廣東司法行政系統主動作為,深化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助力大灣區溝通協作機制順暢。 支持港澳律師 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
近日,廣東省司法廳頒發了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4名港澳律師獲得了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執業資格。這個試點是內地對港澳法律服務開放政策的重大突破,可促進港澳與內地法律服務業優勢互補。廣東省司法廳采取多項有力措施推動該項試點工作落地落細落實,如制定印發相關分工方案,出臺相關管理試行辦法,制作并公布港澳律師申請執業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發布執業申請指引、熱點問題匯編等,為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申請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提供各項便利等。大灣區內地九市也陸續發布獲得相關律師執業申請相關工作指引,出臺相關便利優惠政策措施,積極搭臺,如廣州開辟港澳律師申領執業證審批“綠色通道”,在全省率先出臺6項支持保障措施,廣州市律協發布10項支持港澳律師來穗執業,南沙區計劃建立孵化站,并全力推進廣州中央法務區南沙國際片區建設;深圳從稅收、教育、住房、社保、生活補貼等五個方面,鼓勵港澳律師在深圳執業,成立港澳律師深圳執業服務中心,并在前海打造深港國際法務區等。
加快推進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
近年來,廣東省司法廳牢牢扭住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這個關鍵,通過粵港澳常態化的溝通協作機制,深化三地法律服務領域合作,積極拓展合作空間。比如聯合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建立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自2019年以來,三地法律部門輪流牽頭共召開了3次聯席會議,分別就調解、仲裁、律師、法律培訓等10個項目議題進行了商議和推動實施,以小切口推動法律服務規則對接,積極探索“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規三地”的多樣化實現形式,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業協同發展。 在律師工作領域,推動設立12家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支持聯營律師事務所開展跨境法律服務,指導和推動各地律師協會共同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協會聯席會議制度。在調解領域,聯合港澳成立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發布大灣區調解員“兩項標準”;開發推動多方對接的“一站式”調解服務小程序平臺等。在仲裁領域,廣東省司法廳指導“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臺”等合作平臺進一步發揮作用,推動粵港澳三地仲裁規則銜接,支持仲裁機構持續完善與國際接軌的仲裁規則,探索仲裁新模式。
推進創新助力港澳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管理體制的決定》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條例、前海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立法進程持續推進,澳門法律制度匯編首次制作……近年來,圍繞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制度保障,廣東省司法廳推進制度創新,指導各地各部門加強制度供給,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強發展動能。 廣州市南沙區司法局推動在全國首創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制度,全國首聘港澳籍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配合研究制定《廣州南沙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提升;推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出臺全市首個法律服務業專項扶持辦法《廣州新區(自貿片區)法律服務集聚區發展扶持辦法》,并及時制定印發實施細則,推進升級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務平臺。珠海市司法局推動出臺《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港澳建筑及相關工程咨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這是內地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實現香港和澳門建筑工程領域專業企業和專業人士在內地直接提供服務,在探索內地與港澳“資格互認”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公共法律服務交出亮麗民生答卷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拓展公共法律服務內容,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創業、置業以及生活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交出寫滿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民生答卷。 廣州市南沙區首創“1+1+N”粵港澳法律服務新機制,掛牌設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法律支援服務中心,在10個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設立巡回法律支援服務站,為港澳青年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等,已累計為1021名港澳青年提供“訂單式”的法律支援服務,南沙區多個青創基地已吸引300多個港澳青創項目團隊(企業)簽約入駐。深圳市建立鹽田區深港合作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創新性提供涉外法律查明、商事調解、法律智庫、合規審查、涉港公證及深港青年創客法律服務等六大類創新法律服務。珠海市打造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制作珠澳民商事規則比較系列法律節目加深群眾對兩地法律規則的理解;成立珠澳(澳珠)勞動者法律服務中心,在國內首次實現跨境法律援助服務融合銜接;成立全國首個由珠海本地和港澳籍調解員組成的地市級“涉港澳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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